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9/6/10 9:05:00 来源:中国畜牧兽医报 阅读数: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决策部署,今年中央财政继续支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近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要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以畜禽粪污肥料化和能源化利用为方向,聚焦扩大终端产品利用路径,完善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开展畜牧大县整县治理,扎实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各项工作。要引导畜禽养殖与种植基地有效对接,构建起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机制。要完善受益者付费机制,加快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建立畜禽粪肥和沼气等终端产品使用政策支持体系。
《通知》明确了支持内容和支持标准。重点支持内容包括两方面:一是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重点,支持第三方处理主体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建设,推行专业化、市场化运行模式,促进畜禽粪污转化增值。二是支持规模养殖场特别是中小规模养殖场改进节水养殖工艺和设备,建设粪污资源化利用配套设施,按照种养匹配的原则配套粪污消纳用地,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理,落实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原则上对猪当量(以生猪、牛存栏量折算猪当量,1头牛相当于5头猪)为50万头以下的项目县,累计补助上限为3500万元;猪当量为51~70万头的项目县,累计补助上限为4000万元;猪当量为71~99万头的项目县,累计补助上限为4500万元;猪当量为100万头以上的项目县,累计补助上限为5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