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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政府正研究制定禁养畜禽的补偿标准

畜牧家禽网  时间:2008/10/15 18:54:00 来源:农博网 阅读数:

        畜禽波及8.5万养殖户 农业局就补偿问题回应媒体

  昆明市主城区及呈贡新城等“四全”区域将全面禁养畜禽的消息传出后,禁养问题一时成为关注焦点。全面禁养区正好是全市的经济发展重心,是畜牧业规模化养殖的重要产业带,特别是此范围内是昆明市牛奶原奶的主产区,对市场供应起到重要作用。此外,昆明农民人均纯收入当中,畜禽养殖收入所占比例超过1/4。来自昆明市农业局的一组数据显示,全面禁养将波及14个县(市)区的8.5万户养殖户,存栏家畜84.37万头(只),家禽1385.64只(羽)。

  全面禁养后,对昆明的畜牧业生产、市场供应和区域内农民群众的收入会不会造成影响?给养殖户造成的损失,政府是否考虑给予补偿?……这些市民关注的问题纷纷抛向有关部门官员。

  昨天下午的新闻发布会上,面对媒体的提问,昆明市农业局副局长李湘做出回应,“一项新的政策、措施的出台,必将打破现有格局,对现状肯定会有影响。但是与‘一湖两江’治理、保护生态环境、造福子孙后代相比,在规定区域内实施禁止养殖是必须的。”

  李湘坦言,畜牧业的生产本身就是一个周期长、投资回报慢的产业,特别是一些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大户发展到今天的水平大都经历了5至10年的努力奋斗。而就全市而言,要保持农业年增长率6%都是较为困难的,要通过全市农业系统、单位的努力才能实现。

  李湘表示,禁止养殖并不是要破坏或削弱畜牧这个大产业,而是将分散的、不规范的、有污染的养殖场所,按照养殖规划的区域,集中进行规模化、标准化、环保型、健康型饲养,政府将给予鼓励和扶持,以达到增加收入、保护环境、保持畜禽产品市场供给、确保畜牧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对话

  焦点1如何弥补养殖户损失

  “全面禁养后,给养殖户造成的损失,政府是否考虑给予补偿?”李湘表示,目前,市政府正在研究按照畜禽种类、规模、数量等情况制定相应补偿标准,对禁止养殖措施造成影响的养殖户进行适当补助。

  同时,《昆明市关于禁止畜禽养殖规定(草案)》中明确规定:在禁养区内,凡通过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和环保、滇管部门验收,达到环境保护、滇池保护要求的规模养殖场(户),可在规定期限届满后,逐步搬迁或关闭。请计划申请暂缓搬迁的达到环境保护、滇池保护要求的规模化养殖场(户)尽快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焦点2在搬迁上有无扶持政策

  “在养殖户搬迁问题上,政府会不会制定一些引导和扶持政策?”

  李湘回答,市农业局正在编制《昆明市畜牧业发展规划(2008-2013年)》,重点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扶持畜牧产业化经营,进一步转变养殖方式,引导和鼓励“一湖两江”流域内的养殖户到流域外、水源保护区外发展集中式、规模化养殖,并对全市的畜牧业产业进行了重新规划布局,具体为:

  (1)优质肉猪产业基地。以宜良、寻甸、禄劝、安宁、石林、嵩明(限制养殖区域外)、富民、东川等县(市)区为主,逐步在这一区域形成优质肉猪产业基地。

  (2)优质家禽产业基地。推进家禽业逐步从滇池流域向宜良、石林、安宁、富民、东川等县(市)区集中,并在这一区域建立优质家禽产业基地。

  (3)优质奶源产业基地。以宜良、石林、嵩明(限制养殖区域外)、寻甸、晋宁(限制养殖区域外)等县区为主,依托雪兰、海子、七彩云牛、前进、李子园等奶制品加工企业,大力发展优质奶牛、奶山羊养殖基地建设。

  (4)草食畜基地。以寻甸、禄劝、石林、嵩明(限制养殖区域外)、安宁、东川等县区为主,形成草食畜优势产业区域。

  焦点3做大养殖业有何考虑

  “在非禁养区做大做强养殖业目前有哪些考虑?”

  据李湘介绍,首先,市政府要求各相关县(市)区必须按照市级规划,重新修编本级的农业、畜牧业发展规划,在辖区内规划出畜牧业区域内,用于承接从禁止养殖区域内退出的养殖户的新建。对搬迁到禁止养殖区域范围外从事规模化养殖的养殖小区(户),除继续执行《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外,市、县(市)区两级政府将从土地租用、新建圈舍等方面给予一定扶持。同时,对成规模的养殖小区将给予一次性生产扶持资金。

  昆明市将用6年时间扶持发展500个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到2013年,全市生猪、牛、羊、禽和原料奶规模化生产产量占全市生产总量的比重分别提高为60%、30%、40%、90%和75%以上,优势畜产品区域畜产品总量占全市总量的80%以上,动物及其产品优质率达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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