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0/6/29 16:46:00 来源:金农网 阅读数:
2010年,黄岛经济区在加强发展畜牧产业的同时,强化措施规范畜牧业生产秩序。
一是实行规模养殖场(企业)备案制度。每月20日前,各规模养殖场(企业)要将存栏、出栏情况,补免情况及时报到当地动物卫生防疫监督机构,接收监督。
二是对从外地引购畜禽时要提前3天申报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引进后进行严格检疫和隔离观察。
三是养殖场(企业)全部推行健康养殖,建立健康养殖档案,确保畜禽产品安全。
四是严把养殖用药、饲料关。严格执行兽药报检制度,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同时严厉打击贩卖、经营假劣、禁用兽药的行为。强化饲料企业的监管和外埠饲料的检验,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是强化畜禽生产中的检疫程序的管理。畜禽出栏和外运都得提前3天接受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合格后方可出栏或外运。
六是加强畜禽生产的废弃物管理。规定规模养殖场都要设立无害化处理场所,对废弃物、病死鸡要严格按照规定深埋、焚烧等无害化处理,同时,积极做好粪便的集中发酵和肥化利用,实行清洁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