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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市畜牧兽医局“六个强化”丰富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内容

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0/7/15 15:51:00 来源:中国畜牧网 阅读数:

为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确保全市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今年上半年即墨市畜牧兽医局周密部署,齐抓共管,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积极行动,通过实施“六个强化”丰富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内容,有效控制了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水平,提高了肉食品的质量安全。   

一、强化免疫效果,巩固无疫区建设成果。为促进畜牧业生产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动物卫生和公共卫生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按照青岛市指挥部的部署,及时制定我市防控工作方案,积极开展防控工作。上半年,应免畜禽免疫率、挂证率和挂标率均达100%,并根据青岛市《关于下达2010年度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任务的通知》的要求,进行了抗体检测,同时将检测结果通报全市13处动物卫生监督站,对抗体水平不合格的,及时查明原因,对应重新防疫的及时进行补防,并跟踪进行抗体检测,彻底消除防疫空白点,有效地促进了疫病防控工作的开展。   

二、强化动物检疫工作,进一步实施动物检疫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按照“四到位”要求,认真做好动物产地、运输、屠宰、市场检疫工作。各动物卫生监督站坚持24小时值班,建立了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制度。全市做到了有宰必检、有运必检。使动物产地检疫率、屠宰检疫率、屠宰检疫上市合格率、出县境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率、检疫出证率和病害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   

三、强化基层站动物和动物产品的申报检疫点功能。规模养殖场(含孵化、育雏)的动物出场前、贩运的动物离开乡镇前、本乡镇屠宰的动物进入屠宰前,畜(货)主必须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站申报检疫。出县境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启运前,畜(货)主必须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或其设置的换证处申报检疫。凡未按规定申报检疫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举报,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处理,并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四、强化和规范疫苗管理制度。详细做好疫苗的记录,疫苗名称、生产单位、数量、批号及失效期、启运时间、启运时储存温度和环境温度、到达时间、到达时疫苗储存温度和环境温度、途中累计时间、运输工具名称和接送疫苗人员的签名都有案可查,将疫苗的使用动态化日常化,将疫苗的有效使用率纳为防疫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从疫苗的运输、保管到发放,都能严格地科学管理,有据可循,保证疫苗的质量,确保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   

五、强化技能培训,不断提高防疫队伍的技术水平。为进一步提高即墨市实验人员操作技能,确保全市监测任务的圆满完成,市局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摸索“市-镇” 二级培训体系,重点围绕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开展防控培训。首先,中心全年对化验室人员进行两次检测技术培训,强化技术考核,提高全年试验结果的准确性;然后中心按照年初制订的培训计划对技术骨干及中心检测人员进行了防疫技术培训,提高师资巡讲水平,而后各镇(处、区)又以动物卫生监督站技术骨干为师资力量对村级动物防疫员进行免疫技术的培训,规范了强制免疫技术措施和消毒规范,提高了村级动物防疫员免疫技术水平,确保了免疫质量和消毒效果。整个培训体系紧密协调,内容贴近防疫实际,增加动手实践内容,在提高疫病防控技术水平的同时,也增强了依靠科学开展防疫工作的意识。   

六、强化宣传,营造氛围。2010年以来,全市上下充分利用宣传资料、广播、电视、墙报、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了《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真正做到家喻户晓。全市印发了动防宣传资料2000余份,张贴标语50余幅,张贴关于做好动物防疫公告100余张,挂动物防疫过街横幅13幅。通过广泛宣传教育,广大群众的动防意识明显增强,为做好动防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有力促进了动物防疫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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