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1/5/4 15:23:00 来源:湖北畜牧兽医信息网 阅读数: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12号)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食安办[2011]14号)要求,4月下旬,县畜牧兽医局周密部署,召开了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下发文件成立了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按照部署阶段(2011年4月)、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5月-2012年2月)、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3月)三个阶段,从以下六个方面,重点开展为期一年的“瘦肉精”专项整治。
一是深入开展“瘦肉精”源头整治。加强对兽药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与公安部门配合,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二是深入开展养殖环节整治。督促养殖场完善养殖档案,建立活畜出栏无“瘦肉精”承诺制度。
三是深入开展收购贩运环节整治。督促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建立相关证明材料查验制度和收购贩运信息记录制度。
四是深入开展屠宰环节整治。严格检查屠宰企业有关“瘦肉精”检测合格记录凭证,对“瘦肉精”抽检不合格的生猪监督企业实施无害化处理。
五是深入开展加工环节整治。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查验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严防含“瘦肉精”的肉制品流入市场。
六是深入开展销售、餐饮环节整治。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的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