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1/7/27 15:26:00 来源:四川畜牧食品信息网 阅读数:
一是强化监管责任制,对市内饲料生产企业实行专人蹲点监管,指导和监督饲料生产企业规范生产行为,确保饲料产品质量。
二是强化承诺制,每家饲料生产企业和饲料药品经营企业必须作出书面承诺,与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和饲料兽药经生产经营的主管单位签订双份双向责任书,一旦违反规定和承诺,将承担失诺责任和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
三是强化巡查制,对经营场点,定点定期进行查验。
四是强化市场准入制,对市外的饲料和兽药入域经营,必须先报检,在管理机构备案后,经审查和抽检合格,符合质量要求方可销售。
五是强化完善饲料直接供给制,对畜禽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推荐经国家或省检合格的备案厂家生产的质优价廉饲料,经试用实践满意,,双向选择直配直送,台账管理并备案辖地饲料兽药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