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1/9/28 9:17:00 来源:聊城新闻网 阅读数:
记者9月26日从市财政局获悉,为促进生猪生产持续健康发展,防止市场供应和市场价格仍出现大幅波动,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我市启动实施能繁母猪补贴政策,对规模养殖场、养殖户、种猪场和散养户饲养能繁母猪按照每头1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能繁母猪存栏量的核实时间为2011年9月1日至9月30日,对此后新增加的能繁母猪,不再纳入补贴范围。能繁母猪补贴资金由各级财政共同承担。
据初步统计,我市能繁母猪存栏数为35。75万头,按省财政60%的补助标准测算,全市可获得省级补贴2400万元,市县财政将筹集补贴资金约1200万元。
目前,市、县财政、畜牧兽医部门正在公布补贴对象、标准和实施办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村为单位,对能繁母猪养殖场(户)进行逐场(户)登记。登记后,将在行政村张榜公布养殖场(户)能繁母猪饲养数量,接受村民监督。经审核后,10月底前将补贴资金通过“一本通”直接发放给养殖场(户)。在发放过程中,我市将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补贴资金落实到位和补贴工作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