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2/5/16 10:34:00 来源:中国畜牧网 阅读数:
为积极推进动物免疫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按照农业部和省局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乐山市沙湾区畜牧局“强化五关”措施,全面加强动物免疫标识的发放和使用管理。
一是强化发放关。动物免疫标识,是指动物接受接种国家强制免疫疫菌苗的标记,是动物源性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源头,切实搞好动物免疫标识监督管理,涉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及其产品质量工作的成败,因而务必实行严格的动物免疫标识发放制度。为此,沙湾区施行“登记、签字、发放”制,区动物疫病预控制中心、乡镇畜牧兽医站、村级动物防疫员领取疫菌苗时,必须履行“登记、签字、发放”三个环节的书面手续,专管人员方可发放疫菌苗。
二是强化责任关。按照动物防检疫体系要求,实行三级负责制。即:标识由区畜牧局负责采购,区动物疫病预防控中心标识专管员保管发放,乡镇畜牧兽医站站长负责领取本辖区免疫标识,安排专人保管发放,并录入相关信息。村级动物防疫员(含经区畜牧局批准部分规模养殖场防疫员)负责佩戴,所在乡镇畜牧兽医站包片兽医负责检查验收,畜禽定点屠宰场驻场检疫员及农贸市场动物检疫监督员负责负责查验。
三是强化档案关。乡镇畜牧兽医站设立动物免疫标识专管员岗位,负责标识保管发放,电子信息的录入,光盘的刻制,保存标识发放登记薄和《乐山市沙湾区畜禽标识使用信息登记表》等档案资料。村级动物防疫员按规定佩戴标识,详细填写《乐山市沙湾区畜禽标识使用信息登记表》,载明饲养者名称(姓名)、详细地址、畜别、饲养用途、数量、耳标号码、佩戴日期,并有畜主和村级动物防疫员签字等信息,此登记表于每月底前报所在乡镇畜牧兽医站标识专员存档备查。
四是强化报检核对关。乡镇畜牧兽医站检疫员、生猪定点屠宰场驻场检疫员,农贸市场检疫监督员,在履行检疫职责时,必须先核对所佩戴的免疫标识标号是否与登记薄信息相符,相符的予以受理;反之不予受理,不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并依据《动物防疫法》调查处理。
五是强化台账关。建立健全逐级发放领取台账,是切实搞好动物免疫标识的重要举措。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标识专管员,重点做好全区进出库和乡镇畜牧兽医站及部分规模养殖场的领用登记台帐;乡镇畜牧兽医站标识专管员,重点做好村级动物防疫员的领取登记台帐;村级动物防疫人员重点做好使用登记台帐。各项登记台帐要及时如实填写,存档备查,相关人员要亲笔签字,不得代签,确保发放台帐齐全规范,具有可追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