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2/5/23 9:21:00 来源:中国畜牧网 阅读数:
近年来,姜堰市财政局积极采取项目建设申报制切实加强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管理,确保奖励资金全部按规定用途用于鼓励生猪生产。该局明确奖励资金必须按照“申报→审查→建设→验收→补助资金”的流程规范使用。
一是把好立项关。在年初时会同市农委联合下发《关于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的通知》,明确资金的使用原则、使用范围、补助对象及标准、项目申报程序等,各乡镇生猪养殖户按照通知的要求,自行对照,自愿申报;市农委组织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项,通知其按要求建设,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立项。
二是把好验收关。符合条件的养殖户按照批准的项目实施方案建设,待项目完成后向市财政、农委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市财政、农委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签署项目竣工验收意见。
三是把好拨付关。市财政根据验收组的验收意见及时拨付奖励资金,奖励资金由财政支付中心直接支付给生猪养殖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