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2/7/5 9:19:00 来源:中国畜牧网 阅读数:
近日,景宁县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以文件形式通知各乡镇、街道和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对落实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的工作举措和目标要求。
当前即将进入夏季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Ⅱ型链球菌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高发期,为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景宁县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省指挥部的统一防控工作精神,对夏防工作进行专题研究,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疫病防控的严峻形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根据不同岗位职责,突出以下四方面重点工作,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整个夏防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扎实开展夏季集中“免疫周”专项行动。在7月上中旬,各乡镇、街道要扎实开展一次以高致性猪蓝耳病为重点的集中“免疫周”行动。一是对养殖密集区、中小规模养殖场和散养户畜禽实施免疫状况全面开展踏栏排查,凡新补栏、漏免和超过免疫保护期的生猪,必须进行猪蓝耳病集中补免;二是对所有自免的规模养殖场开展免疫程序备案审核、免疫记录核查以及免疫密度和质量评估工作,对不按规定要求免疫的、免疫不到位的或者免疫效果达不到要求的,要督促落实补免整改,坚决消除疫情隐患。三是统筹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猪链球菌病的免疫,确保强制免疫“不漏一处,不存死角”。县指挥部办公室将组织开展督查和免疫效果飞行抽测。
迅速开展集中消毒灭源专项行动。结合夏季疫病发生和流行特点,要迅速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消毒灭源行动。各单位要按照各自对动物防疫监管的职责,督促养殖场(养殖小区)、活畜禽交易市场、屠宰场、冷库等场所完善消毒设施,落实定期消毒制度,对场所和器具全面进行一次彻底消毒,坚决消灭疫病传染源。要继续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推进隐患排查,严格执行“五不准一处理”规定。
切实加强流通领域的动物卫生监管。在严格执行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落实官方兽医责任的前提下,一是要加强调运管理,严格落实调运风险评估制度,突出口蹄疫、禽流感等疫病风险预警和禁调措施,严防从疫区或高风险地区调入动物及产品。二是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严把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关,规范检疫记录,严禁染疫或疑似染疫动物出栏或进入屠宰场。三是加强对禽离养殖、屠宰、加工、运输、储藏等环节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查处各种违法行为。
督促指导综合防控措施落实。一是加快推进规模养殖场防疫设施化改造,督促指导养殖场改善动物防疫条件,严格落实全进全出、合理密度、定期消毒等饲养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养殖场户的生物安全水平。二是要加强疫情监测,对防疫巡查中或实验室发现病原阳性的可疑畜离,及时规范无害化处理,并全面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确保疫情“早发现、严处置”。三是强化养殖、经营等主体和监管人员的责任落实,对防控措施不落实、监管不到位等造成重大动物疫病发生流行的,或发生重大畜产品安全事件的,将按有关规定从严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