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3/2/3 9:02:00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阅读数: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从2013起至2016年,市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县(市、区)生态精品畜牧业基地建设、特种养殖发展、新型畜牧产业体系建设等生态精品畜牧业发展工作考核奖励。同时对生态精品养殖场新建环保配套设施给予补贴。
二是金融信贷支持。创新抵押担保方式,对畜牧专业合作社和规模养殖场扩大可担保财产范围。建立规模养殖场联合担保贷款、资金互助、保险机制,对于大型畜牧专业合作社可按注册资金10倍授信。
三是土地政策扶持。支持畜牧业“上山进园”,妥善解决禽畜规模养殖用地。对新的土地整理项目允许按消纳比例安排配套养殖场培肥地力。编制低丘缓坡开发规划时,统筹一定比例的禽畜养殖用地。
四是基础设施保障。加大对生态精品养殖场水、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突出对“畜牧进山、养殖上山、林木结合”的用地和公路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