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时间:2013/10/24 8:50:00 来源:人民网 阅读数:
【导语·中国畜禽网】记者22日从省商务厅获悉,我省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生猪屠宰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促进检验合格肉品跨区域流通,不允许搞地区封锁;不得限制外地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进入本地市场;不得擅自出台鲜肉跨区域流通登记备案制度,要求合法肉品经营企业进行备案。
记者22日从省商务厅获悉,我省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生猪屠宰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促进检验合格肉品跨区域流通,不允许搞地区封锁;不得限制外地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进入本地市场;不得擅自出台鲜肉跨区域流通登记备案制度,要求合法肉品经营企业进行备案。
严格生猪来源登记
《通知》要求全省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督促屠宰企业加强台账管理,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统一台账记录,严格生猪来源登记和生猪产品流向记录。同时,全面落实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按月报送统计数据制度。对于已在商务部畜禽屠宰统计监测系统注册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督促其及时准确报送相关数据。
不得限制外地生猪产品进入本地
《通知》还提出,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和财政投入,正确引导鼓励屠宰行业兼并重组,向上下游延伸产业链,提升技术装备水平,淘汰落后产能,优化行业结构和布局。支持撤并的中小屠宰企业融入大型屠宰企业的生产、加工、配送和销售等供应链管理体系,转为其购销网点和分割配送点,实行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发展模式。
《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促进检验合格肉品跨区域流通,不允许搞地区封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不得限制外地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进入本地市场。不得擅自出台鲜肉跨区域流通登记备案制度,要求合法肉品经营企业进行备案。
记者还获悉,为了支持大型屠宰企业大力发展冷鲜肉和发展肉食品深加工,我省将加大肉品分割配送中心建设,配置冷链设施全程冷链流通,支持以连锁专卖店超市等渠道扩张品牌肉连锁销售网络,实现屠宰、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经营。
大型屠宰企业要加强对连锁专卖店的管理,建立完善的肉品质量追溯体系,确保质量和卫生安全,不准搞低价倾销,不准销售非本企业加工的生鲜猪肉产品,不准超出工商登记经营范围经营。外来肉品经营者(包括直销店、连锁店、联营店和加工使用者)必须建立健全进货验查验收、购销台账、索证索票等责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