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来源:农民日报 阅读数:
为加强复原乳标签标识管理,规范复原乳标签标识,今年3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复原乳标签标识监管的通知》,部署各地开展复原乳标签标识专项监督检查。今年9月,31个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均已完成复原乳标签标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各地食药监部门对全国670家乳制品企业开展复原乳标签标识现场监督检查,有547家生产企业生产液态乳(包括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发酵乳)。大部分企业能够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要求,正确标识“复原乳”,没有发现企业添加复原乳生产巴氏杀菌乳的问题。检查发现10家企业复原乳标签标识存在问题,占乳制品生产企业总数的1.5%,其中江西阳光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襄阳丽波乳业有限公司、宜昌喜旺食品有限公司、深圳市时代乳业有限公司、西昌新希望三牧乳业有限公司、西藏林芝地区贡布乳业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的部分产品添加复原乳或部分添加复原乳而未标注“复原乳”或“XX%复原乳”;武汉光明乳品有限公司、江门市顺恩牛奶有限公司、西安东方乳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部分产品“复原乳”标注颜色色差不明显、字体高度不符合规定要求;另外,昆明龙腾生物乳业有限公司存在使用牛乳粉包装袋包装羊乳粉的违规行为。
针对上述发现的复原乳标签标识问题,有关省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取了责令企业整改或责令企业停产整顿的措施,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0份,对不合格标签标识的包装进行销毁。
①本网注明“稿件来源:畜牧家禽网(Agroxq.com)”的所有文字、数据、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畜牧家禽网”(Agroxq.com)所有,任何企业、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使用。凡经本网协议授权,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畜牧家禽网(Agroxq.com)”,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畜牧家禽网(Agroxq.com)”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畜牧家禽网(Agroxq.com)”,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因互联网信息的冗杂性及更新的迅猛性,本网无法及时联系到所转载稿件的作者,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作者见稿后两周内及时来电或来函与“畜牧家禽网”(Agroxq.com)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