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来源:大河报 阅读数:
3月21日,记者从河南省财政厅获悉,为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引导作用,调动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积极性,省财政厅会同省人社厅制定《财政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20条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多措并举,创新就业资金支持方式,支持返乡创业平台建设。
《措施》提到,资金补贴方面,对参加创业培训的返乡农民工给予200元-15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对符合相关要求的返乡农民工初始创业者给予5000元的创业补贴,对农民工返乡创办的实体在创业孵化基地内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水电费,3年内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1万元。为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带动农民工返乡创业,对认定为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县的,给予每县1500万元的补助。对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奖补200万元。对省级创业培训示范基地奖补300万元。对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奖补50万元。对返乡农民工创业省级优秀示范项目奖补2万-15万元。对全省返乡农民工“创业之星”奖补1万元。
此外,《措施》还提到,要支持落实普惠金融政策,统筹整合就业补助等专项资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设立农民工返乡创业投资基金,力争2018年规模达到100亿元。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农民工返乡创业利用专利权、林权等不动产抵押融资发生的贷款利息等相关费用,给予20%的补贴。
①本网注明“稿件来源:畜牧家禽网(Agroxq.com)”的所有文字、数据、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畜牧家禽网”(Agroxq.com)所有,任何企业、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使用。凡经本网协议授权,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畜牧家禽网(Agroxq.com)”,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畜牧家禽网(Agroxq.com)”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畜牧家禽网(Agroxq.com)”,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因互联网信息的冗杂性及更新的迅猛性,本网无法及时联系到所转载稿件的作者,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作者见稿后两周内及时来电或来函与“畜牧家禽网”(Agroxq.com)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