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家禽网 来源:人民日报 阅读数: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下发《关于加大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的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加强食药领域公益案件线索摸排工作,重点关注“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挂牌督办的案件,从中发现案件线索,率先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平台,全面获取食药监、质检、工商等行政机关执法信息,及时从新闻媒体的报道中和群众举报中发现食药领域案件线索,鼓励群众举报公益案件线索。
《通知》明确把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问题作为线索摸排工作的重点。要求重点关注未经许可生产经营食品和保健食品以及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违法行为,重点关注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违法行为,重点关注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违法行为,重点关注食药监、质检等监管部门在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问题监管方面的不作为、乱作为等行政违法行为。在办理该领域的公益案件时,民事公益诉讼中要重点关注涉嫌欺诈和虚假宣传的食品和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和广告代言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公益诉讼中要重点关注食药监、质检、工商、新闻出版广电管理等部门在监管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的情形。
《通知》强调,要重点关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进出口商品质量方面存在的假冒伪劣、隐瞒缺陷或不按规定召回等违法行为,重点关注质检等部门在商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的违法情形。
①本网注明“稿件来源:畜牧家禽网(Agroxq.com)”的所有文字、数据、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畜牧家禽网”(Agroxq.com)所有,任何企业、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使用。凡经本网协议授权,在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畜牧家禽网(Agroxq.com)”,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畜牧家禽网(Agroxq.com)”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畜牧家禽网(Agroxq.com)”,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因互联网信息的冗杂性及更新的迅猛性,本网无法及时联系到所转载稿件的作者,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作者见稿后两周内及时来电或来函与“畜牧家禽网”(Agroxq.com)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