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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牧野区行政服务中心有38户农药经营商们领到了农药经营许可证。
按照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农药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者须到当地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为做好该项工作,牧野区积极做好农药经营许可证的摸排及核发工作,并以此为契机,淘汰一批规模小、实力弱和信誉差的农药经营户,努力提升该区农药经营户的依法经营意识。经过对全区农药经营户经营条件的严格筛选、实地核查,通过农药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的38户农药经营户全部达到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有关负责人强调,牧野区极大对农药许可证的核发力度,全面落实农药许可证的发展,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工作,坚决取缔无证经营农药行为,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药,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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