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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夏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联合下发《持续推进农村电商筑梦计划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夯实农特产品“上行”基础,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
《意见》明确,各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乡村级电商服务站重点提升农产品上行促进、网店孵化和人才培训等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涉农市场主体合作对接,开展农产品网上销售业务。引导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网店建设、仓储物流、市场推广、代运营等专业化服务,带动更多企业参与农村电商发展。鼓励各示范县(市、区)利用现有园区或闲置厂房建设农村电商创业园,充分发挥创业园的孵化功能,对有发展潜力的农村网商进行重点孵化,集聚一批扎根农村的电子商务企业。推进农村电商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搭建城乡一体的仓储物流平台,打造“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体系。支持发展产地预冷、冷冻运输、冷库仓储、定制配送等全冷链物流,构建适应农村电商发展的物流配送体系。
在人才队伍方面,《意见》要求各示范县(市、区)遴选本地农村电商带头人、优秀企业家、电商专业技术人员等会经营、懂管理、技术精的电商人才,创建农村电商实训基地,建设一支“不走的县域农村电商筑梦导师团队”,并由筑梦导师团队培育一批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
《意见》提出,各示范县(市、区)要积极支持电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涉农电商主体注册自有商标,推行产品二维码信息技术追溯,创立自有农产品网货品牌;支持宁夏自治区优势特色农产品经营企业在京东、阿里等国内知名平台开设官方旗舰店;对网络宣传营销费用给予一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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