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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30“绿化”干部栽倒“钻石园林”

畜牧家禽网  来源:江苏法制报 阅读数:

  “金桥银路”说得是架桥修路耗资巨大,堪比用金银铺就。而行内人知道“钻石园林”,说的是“小小”绿化工程不起眼,其利润空间却很大。这些容易让人忽视的领域滋生的腐败行为却同样触目惊心、发人深省。 

  李春丽 

  2010年12月份,徐州市园林局副局长王玉松及妻子时任中国矿业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的教授汤丽青,双双因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立刻引来各方关注。 

  不仅是因为他们之间关系特殊:夫妻关系,又均是徐州市园林绿化系统知名的学者型人才,还因由此在全市范围内掀起的绿化建设专项审查行动过程中,又有30余名犯罪分子先后落入法网,涉案金额达数千万元。 

  举报牵出“夫妻贪官” 

  2010年10月,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接到举报,徐州市九里湖东南湖补绿工程、小南湖曲桥工程、徐丰路绿化工程等项目投标过程存在问题。徐州市检察院决定将案件线索交由云龙区检察院查办。 

  经过分析和研究,该院决定从项目承包方负责人朱国兴展开初查。 

  朱国兴,男,今年44岁,江都某园林公司分公司负责人,2005年下半年来徐谋发展,主要从事园林绿化工作。 

  短短几年时间里,作为“外来户”的朱国兴俨然成了一个绿化工程“大鳄”徐州数十个百万、千万以上绿化工程的承包施工方。 

  检察机关感觉时机已到,于2010年10月26日依法传唤了朱国兴。经过突审,朱国兴很快交代了自己的“发家史”. 

  2008年至2010年,朱国兴借用或者冒用他人资质,在徐州矿业大学(以下简称矿大)副教授汤丽青及其爱人徐州市园林局副局长王玉松的帮助下,顺利承接了徐州市大大小小绿化工程10多处,在这些项目上,朱国兴很快掘取了个人财富的第一桶金。 

  而朱国兴为顺利拿到上述工程,先后向汤丽青和王玉松“夫妻”二人行贿40余万元。 

  2010年12月2日,汤丽青、王玉松双双被立案侦查。 

  评标打分里应外合 

  2006年春节前,矿大南湖校区学院楼周边绿化工程进行招投标,汤丽青是工程顾问,又是投标评委。 

  朱国兴讲,当时自己还是个包工头,看着别人拿工程赚大头,也想在眼前的工程上分得一杯羹。 

  “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2006年春节时,朱国兴拿着早已准备好的3万元现金叩响了汤丽青的家门。 

  “拿钱办事”,在汤丽青的照顾下,朱国兴成功中标。 

  一来二去,朱国兴与汤丽青算是结下了“交情”.当得知汤丽青的爱人王玉松是徐州市市政园林局的副局长时,朱国兴更是窃喜自己攀上了“高枝儿”,接下来更是不遗余力地讨好汤丽青一家。 

  之后,汤丽青一家的吃、穿、住、用、行都少不了朱国兴的身影。在外人看来两家俨然成了“亲戚”. 

  就这样,朱国兴不断打着“人情往来”的旗号变相对汤丽青行贿。而另一方面,汤丽青也靠着自己的职权,帮助朱国兴承接了在矿大的十几个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并在其施工验收过程中提供便利。 

  时间到了2008年的时候,汤丽青不再负责矿大的绿化工程招投工作,但是她的爱人王玉松却还是徐州市市政园林局的副局长。 

  工程发标有章不循 

  朱国兴之所以笃信王玉松也能给自己“活”干,一是依着多年与王玉松和汤丽青多年的“交情”,二是王玉松的“权力”和“能量”比汤丽青要大了去了。 

  王玉松,44岁,徐州市市政园林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主管着全市重点园林绿化工程的建设,包括工程前期的立项、招投标资格评审、工程发标、施工管理、初步验收等工作,在徐州市园林绿化系统是位雷厉风行的人物。 

  承办人通过外围了解到,王玉松负责的几个徐州市重点绿化工程大都是经过公开招投标的,程序上没有瑕疵,那么朱国兴所说的王玉松的“能量”又是指什么呢? 

  经查,2008年3月份,徐州市九里湖东南湖补绿工程进入招投标程序。朱国兴因没有施工资质被拒门外很是急火因为之前在汤丽青处拿到的工程都是零活,根本不需要施工资质,资质一时半会也申请不到。 

  朱国兴将此“难言之隐”告诉了王玉松,王玉松未置可否,只让朱国兴回去听好消息。没过几天,朱国兴就被通知可以进工地干活了。 

  原来,王玉松替朱国兴“借”了“壳”找了一家有资质的公司参与投标,并“如愿”中标。 

  据朱国兴交代,有时候有了“资质”、有了“壳”,但常常因不能及时使用该公司印章而苦恼,王玉松索性就让其伪造几家有资质的公司印章,一劳永逸,自然他在审查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令朱国兴佩服王玉松能耐了得的还不仅这些。在2010年3月份,徐州市时代大道700万元绿化工程上马后,王玉松直接就让中标公司分一半工程给了朱国兴。 

  朱国兴说,绿化工程公开竞标就是“活哄”外人的把戏。他与王玉松疯狂地玩起暗渡陈仓的游戏,并顺利承接了徐州市九里湖东南湖补绿工程、小南湖曲桥工程、徐丰路绿化工程等项目,每个合同标的都在百万、千万以上。 

  “上头有人好办事。”朱国兴是一个工程接一个工程地接。而好处王玉松自然是有的朱国兴在王玉松家买房时是给房钱,在买车时又给车款,双方都“实惠”. 

  事实上,得到王玉松如此这般“关照”的园林公司、包工头不止朱国兴一个。经查,王玉松在诸多绿化工程招投标过程中,通过暗箱操作、随意变更追加工程量等方式肆意践踏招投标程序,私下运作中标单位,收受施工方好处费达40余万元。 

  2011年5月10日,汤丽青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朱国兴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均已生效。王玉松目前也已被起诉至法院。 

  苗木采购亦能生财 

  就在云龙区检察院对王、汤案查处接近尾声时,又陆续收到几封举报信,内容都是关于原徐州市云龙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任云龙区园林绿化管理处处长王朝晖涉嫌受贿的情况。其中几笔贿赂款都有详尽的描述,可信度较高,云龙区检察院立即着手调查。 

  此时的王朝晖已经离开了上述单位,调转入其他部门。举报信上列举的工程现在是苗木成林,绿地连片,已然成了市民休闲郊游的好去处。 

  按照汤、王案侦查思路,办案人员还是决定从外围寻找突破从合同上寻摸线索。 

  侦查中,办案人员惊奇地发现,作为主城区所在地云龙区近年来绿化工程最为壮观,而在王朝晖主管期间,绿化所需苗木供应方几乎被两家公司垄断。这两家公司正是举报信中频繁出现的行贿单位。 

  案件初见端倪。很快,两家公司的主要负责人被传讯。 

  令办案人员意想不到的是,事情虽然过去了很长时间,但这两位跟王朝晖打过交道的商人对其是愤愤不平,其中一人如是说,“苗木供应门槛低,买哪家都是王朝晖一个人说了算,而且不走招投标程序,我们不巴结他不行呀。” 

  2011年3月5日,王朝晖到案,对自己的犯罪事实倒是供认不讳。 

  2008年3月,王朝晖上任云龙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任园林绿化管理处处长,掌管着全区绿化工程的发包、苗木采购、养护工程,可谓是“大权在握”,各家绿化公司和承包人争相“进贡”. 

  王朝晖暗下决心“捞一把”,但为了安全起见,必须找一、两个“可靠”的人。 

  2008年下半年,辖区和平路绿化工程进行到苗林木采购阶段,王朝晖作为主管部门一边到各地考察,一边物色今后“合作”的伙伴。过程中,杭州某苗林木公司的王小(化名)很是“透亮”,一路吃、住、行安排妥当,还给了2万元的“零花钱”. 

  最终,王小毫无问题地拿到了和平路的苗木“单子”. 

  王小果真“知恩图报”,之后在王朝晖的父亲生病时,送去了1万元现金,单位组织外出旅游,又奉上5万元,逢年过节,烟酒供应自不必说。 

  王朝晖这里也是“投桃报李”,先后帮助王小拿到了四百多万元的苗木供应单。 

  王朝晖事发后,又牵扯出一批园林系统行贿、受贿案件线索,云龙区检察院迅速上报徐州市检察院。徐州市检察院发挥“全市一盘棋”的一体化侦查优势,将案件线索分流,全面打击该行业腐败窝串案,在全省引起广泛关注。 

  2011年6月,云龙区检察院又成功立案侦查了徐州市园林局技术工程处副处长张兴启涉嫌受贿10万余元一案。目前已经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王玉松、汤丽青夫妻二人均是在徐州市园林绿化系统知名的学者型人才,双双受审,很可惜。”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承办案件的检察官说。但如何规范绿化工程招投标制度却是查处此案乃至其后掀起的徐州园林系统反腐风暴所要思考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些干部受到的监督不足也使“潜规则”蔓延。在云龙区检察院查处案件中,有的干部把索贿看成理所应当,不收钱反而是怪事。王玉松、汤丽青等都曾主动向工程承包方示意要好处。王朝晖在被查处后的反思中说:工程领域中都是这样,大家都在拿,也好像没什么不好的后果,我也就随了大流。 

  云龙区检察院检察长韩卫东认为,在城市化加速推进的今天,防治“市政腐败”一方面应杜绝有法不依现象,认真执行已有的采购制度、财务制度;另一方面应及时制定相关细则,避免一些市政工程项目因金额不大、不便招标,在具体实施时缺乏依据,给暗箱操作以机会,并建议出台并公开具体监管举措。

畜牧家禽网编辑:agronetyc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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