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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3年5月15日召开的 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5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 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9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注】;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5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5月24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3年5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3年5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77
莱州市农业科学院
2
01*****440
李登海
3
01*****437
毛丽华
4
01*****699
宋同明
五、咨询机构
咨询部门: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山东省莱州市北苑路登海技术中心(朋达五交化三楼)
咨询联系人:原绍刚 鞠浩艳
咨询电话:0535-2788926 2788889
传真电话:0535-2788875
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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