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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市部分墓地非法占用耕地 未经批准高价出售

畜牧家禽网  来源:大河网-河南法制报 阅读数:

  近日,荥阳市民丁某投诉,称当地有10多个墓地存在非法占用可耕地情况。丁某称,六七年间,这些墓地不但未被取缔,有些还扩大了经营面积,目前,几个相对大一些的墓地正在向周边扩大面积或者准备扩大面积。7月22日,记者随丁某来到荥阳市3个相对比较大的墓地了解情况,这些墓地打着不再出售、停业整顿的旗号,暗地里仍在销售,并且价格不菲。

  当地国土资源局明确表示,这些墓地为非法占地,但是民政局相关人员始终不肯露面。7月25日,记者到河南省民政厅了解到,经营性墓地的批准权和发放经营许可证的权力均在省民政厅,丁某投诉的这些墓地,省民政厅均无发证,若是公益性墓地,则只得让本村村民使用,而不得向外出售。

  记者在《2013年河南省民政厅经营性公墓年检公告》查阅到144个合格的经营性公墓,丁某投诉的这些公墓无一在其中。

  投诉可耕地被占用,一夜间变为墓地

  7月22日,在荥阳市新田大道,记者见到了投诉人丁某。他说,近几年,荥阳市建起了大大小小10多个非法墓地,基本都是附近村里有权有势的人家占用村民的可耕地,比较大的、已经形成规模的有几个,新田大道向南走六七公里的卧龙山庄就是其中之一。另外,距卧龙山庄30公里左右的荥阳市高村乡牛口峪村的北邙陵园也基本属于这种情况,北邙陵园附近的王村镇后丁村西北方向还有一个规模很大却不知名的墓地。

  丁某称,这些墓地现在均称停业整顿,不再出售,其实仍在暗地销售。卧龙山庄已存在六七年了,前期已经占用可耕地三四百亩,后期正在开发,加在一起大约1000亩地。几年来,村民们不知到该市民政局去过多少次,但是到现在都没有结果。他说:“这些地占用的是荥阳市贾峪镇祖始村的,负责人周某打着公益性公墓的旗号,其实是在做经营性公墓。”

  “30公里外的北邙陵园名气已经很大,因为面临黄河,不少外地人也将已故的亲人葬在这里,但是这里也没有任何手续,对外是北邙陵园,其实里面一个一个园区都是不同的人开发的。”

  离北邙陵园不远处的王村镇后丁村西北方向,还有一个不知名的公墓,丁某说,这里也开发了四五年了,可能是比较偏远,又不如北邙陵园名气大,入葬的人不是太多。开发这片地的人宋某也是村里的人,因为他给村民有一定的补偿,所以能征来地。

  暗访公墓在暗地销售,出售方警惕性很高

  记者到卧龙山庄暗访,办公室一女性工作人员称,现在墓地不对外出售。记者说明来由,自称是某村村主任派来的,因为村里要整体搬迁,近百个墓穴需要另找墓地安置。这时,旁边一名姓高的中年男子上前搭话,在问清楚记者来自哪个村、是谁介绍来的之后,高姓男子将记者带到隔壁一间小办公室,并叫来了一名姓周的长者。

  周某具体打听了记者的来意,再次详细询问了介绍人的姓名及搬迁村的具体位置,然后简单介绍了墓穴的价格。“8000多的、一万多的、三万多的都有。”周某说。

  最后,周某透露,郑州市中原区某办事处在此买了8800个墓穴,没有优惠,不还价。他说,卧龙山庄现在只针对集体来买墓穴,不针对个人,卖一个两个也没多少钱,看不到眼里,搁不住费事。

  记者离开后再次与高某电话沟通,他称,已初步预留了好的位置,一般的公墓占地一平方米多些,售价为七八千元,豪华型公墓占地两平方米左右,售价两万多元,还有占地三平方米左右的墓地,价格更高。每块墓地都有证,上面盖有“荥阳市民政局监制”的章。接着,高某强调,卧龙山庄属于公益性公墓,荥阳市政府有批文,是合法性公墓。

  从北邙陵园的入口处往里走,天赐苑、灵安苑、仙居园、福寿苑、名人苑、三佛苑、龙苑、卧龙苑等将北邙陵园分为不同的园区。

  记者在灵安苑见到了村民老马,他说,灵安苑的老板就是村里的马某和他的儿子,两人现在都不在。随后,记者与马某的儿子通了电话。马某的儿子称,墓地正在出售,还可以给回扣,一般的墓地一万多,好一些的两万多、三万,价格不等,并强调有荥阳市民政局公墓科办理的公墓证。电话中,他一再强调要见面详谈,不愿透露太多信息。

  记者赶到荥阳市王村镇后丁村西北方向的墓地时已是中午时分,未见到这里的负责人。从投诉者丁某口中得知,这里已经开发了三四百亩,因为紧邻黄河,将来能开发多大不可估量,用丁某的话来说,黄河有多长,他就可以开发多大。丁某口中的他,就是这块墓地的负责人宋某。

  回应国土局称违法占地,民政局未作正面回答

  7月22日,记者在荥阳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丁某所投诉的这3个相对规模比较大的公墓均属于违法占地。该局督查室聂晓明确表示,国土部门没有给他们任何一家办理任何相关手续,并且早已依法进行查处、立案,目前均已移交公安机关。就国土部门对这3个墓地作出的处理情况,聂晓认真地找出卷宗,对应着一页一页向记者讲述国土部门所做的工作。

  记者当日来到荥阳市民政局,但公墓科及主抓公墓科的田副局长办公室均无人上班。经多方打听,记者与田副局长电话取得了联系,对方称这些地方已经停业整顿,当得知记者已实地采访过后,田副局长只回答这些地方现在已被要求停止营业,具体的需联系公墓科科长了解此事,但公墓科科长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次日,记者再次与田副局长联系,对方称因为无法确认记者的身份,所以不便回答。

  核实记者暗访的几家公墓无一通过今年年检

  7月23日,记者查阅到《2013年河南省民政厅经营性公墓年检公告》,在该公告列出的2012年全省144个合格经营性公墓中,丁某投诉的这几家公墓无一合格。

  年检公告中,除荥阳北邙陵园正在整改中,其他均榜上无名。该公告明确指出,整改公墓不允许销售。

  《2013年河南省民政厅经营性公墓年检公告》中显示: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建设经营性公墓须经省民政厅批准。未经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批准兴建的公墓(陵园)和未经国家民政部批准吸收外资(含香港、澳门、台湾)合资兴建公墓(陵园)均属非法公墓。未经批准擅自建设的经营性公墓严禁出售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用户不得购买或安葬(放),违者后果自负,在非法公墓购买墓穴或安葬,不受法律保护。凡年检合格,具备经营条件的公墓,由河南省民政厅统一颁发公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一年。经营性公墓须凭用户出具的火化证,方可出售墓穴或骨灰存放格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预售、传销和炒买炒卖墓穴或骨灰存放格位。

  省民政厅:公益性公墓不得对外销售,经营性公墓必须经省厅批准

  7月23日,记者电话联系上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处长彭国平。彭国平称,经营性公墓的经营许可证是谁批准谁发放,凡是经营性公墓,批准的权力在省民政厅,发放经营许可证的权力也在省民政厅,省辖市民政局和县级民政局都没有权力发放经营许可证,但是县级民政局可以对农村的公益性公墓有审批权,公益性公墓是不收费的。

  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的朱某称,他们也了解到,卧龙山庄存在对外出售情况,但是公益性公墓只能对本村人员使用,不能对外销售。而省民政厅只批准了北邙陵园150亩地作为经营性公墓,实际上,他们经营的面积要大得多。

  彭国平强调,如果是经营性公墓,必须由省民政厅批准并发放经营许可证,如果是公益性公墓,只能对本村村民使用,不可对外销售。对照《2013年河南省民政厅经营性公墓年检公告》,彭国平说,我省除了在建的25个公墓、整改的8个公墓和100多个合格公墓外,其他的都是非法公墓,但是整改中的公墓是不允许销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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